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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官为人民 申请人喜领27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2-01-06 14:27: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1月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龙文堂带着满怀的喜悦,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财会室领取了27万余元的执行款,并向执行法官表示真诚的谢意,连连称赞:“人民法官真正为人民,真正为人民。”
申请执行人龙文堂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百中民一终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向田阳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韦六文履行欠款27万元及利息。 田阳法院于12月16日立案后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该案的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韦六文口头发出通知,限其履行申请执行人龙文堂欠款。被执行人接到电话后,在电话中口气生硬,说什么“法院判决不公,有钱也不履行”等话。法官通过电话得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是认为其本人应是企业的合伙人参与企业的股份分配,而法院生效判决内容却确认其为企业的出资人,如此判决不公平故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获知案情的原由后,在电话中法官仍耐心倾听对方把话说完后,用理、用情、用事实向对方释法,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直至被执行人晓知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心服口服,主动到庭交款。 该案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巧妙地做被执行人思想教育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办案效果好,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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