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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腿法官”唐应忠获得2011感动襄阳提名奖
发布时间:2012-01-06 14:54:34


“泥腿法官”唐应忠。
唐应忠在农村办案。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洪)   1月6日,笔者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获悉,被群众亲切称为“自行车法官”、“赤脚法官”的襄阳市襄州区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唐应忠获得2011感动襄阳提名奖。

    唐应忠原本在襄阳市襄州区朱集镇中学教语文,1991年,他调到黄渠河法庭工作。无论是在基层法庭当庭长,还是在区法院从事执行法官工作。20年来,唯一不变的是,一辆自行车始终伴随着他上班、下乡办案。因为他深入农村,腿上总是沾满泥水,群众都就给他起了个外号“泥腿法官”。有人劝他“骑自行车办案多丢面子啊!”他却说,“如果让当事人额外为法院执行费用买单,那才叫丢形象!”他认为,骑自行车办案不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能拉近和老百姓的距离。

    正是与百姓有着深厚的感情,办起案来也从不怕费力,百姓信赖他。他从事法院工作20年来,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

    一个拥有百姓情怀的法官,一个把公平、正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唐应忠因此多次受到省、市、区表彰,成为2011襄阳道德模范候选人,2011年12月,又光荣当选襄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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