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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分合”之间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2-01-09 16:44: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秀云)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形成一套“矛盾化解‘分合’工作法”。

    “分”即分解矛盾,把握社会群体中的个体差异,实现矛盾的各个击破;分化个别极端的当事人,以“有理、有节、有据”的态度开展工作,对诉讼目标群体以“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原则化解矛盾。“合”即同类案件形成统一的审理思路,通过对个案的处理,平息其他的同类案件;针对群体性诉讼中“群”由“个”带,“面”由“点”领的特点,通过对关键性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开展工作,由个人到整体,进一步做通全员、全局的工作,终使案件得以调解或撤诉结案。睢宁法院就这样在“分分合合”中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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