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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被大货车撞死 妻子起诉雇主索赔
发布时间:2012-01-11 14:33: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帅)   张先生是张某雇佣的工人,2010年9月份,张先生在工地被高某驾驶的大货车撞倒后当场死亡,张先生的妻子认为,张先生的雇主张某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先生的妻子将张某告上法庭索赔60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先生的妻子称,丈夫张先生是被告张某雇佣的工人。2010年9月12日凌晨左右,张先生在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一个畜牧养殖基地的施工大院睡觉时,接到了雇主张某的电话,被告称有一个货车来工地卸货,让张先生开大门。张先生刚刚把门打开时,被高某驾驶的大货车挤在工地大门和围墙中间当场死亡。经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属“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现高某已被昌平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协商被告拒绝赔偿原告任何费用。本次意外使原告及家人陷入了巨大痛苦,也让原告及三个子女生活无法正常维持。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60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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