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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莎商城销售员以办理假退货侵占销售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2-01-12 10:45: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硕 曹作和)   专柜销售员利用公司内部管理漏洞,三个月间侵占公司6万余元。1月10日下午,北京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某、陈某、牛某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纪某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谭某伙同陈某、牛某丽、纪某菲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在朝阳区北京印清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燕莎商城索赛男装专柜内,采用办理假退货的手段,分4次共侵占该公司65523元。

    据悉,由于销售员可以享受正价商品五折的优惠,销售一件衣服,销售员报给公司的价格不是实际售出价格,而是公司内部五折价格,之后再利用其他顾客的销售小票自行办理退货,侵占退货款。

    法院认为,谭某、牛某丽、陈某、纪某菲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鉴于谭某、牛某丽、陈某、纪某菲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法院对4人均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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