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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点面”服务模式助辖区企业年底“收官”
发布时间:2012-01-13 10:19: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海峰)
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之际,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根据辖区服务行业多、农民工多、重点企业多、服务行业密集的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企业应对年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大对建筑、服务行业的走访、协调、执行力度,助力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问题,达到企业正常有序发展,职工按月足额取酬的双赢效果。
据了解,该项活动自2011年12月1日开展以来,共走访辖区企业96家190余次,在企业现场开展专题讲座21次,为建筑工地、服务行业里的农民工兄弟解答法律问题372次,向劳动监察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份,执结涉企案件10件,为农民工讨薪6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对一地进行部署。及时召开由党组成员及各中层正职参加的会议,成立了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个主管院长任副组长,庭室正职及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执行的法官任成员。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划分四个工作小组进行一对一的帮助。第一小组由院长带领立案、办公室人员走访辖区重点企业,与企业一把手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在过年工资奖金发放、企业转型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并主动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及燃气、电力等公用企业单位,为企业正常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由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带领民庭人员对涉及辖区企业的未结案件逐一排查,争取年前办结;由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带领执行局、法警队干警将涉及辖区企业及职工的债权的未结案件设置工作台帐,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方法,开展年前大执行活动,争取使工人年轻拿到工资,欢喜过年;由主管立案庭的副院长带领立案庭及诉前调解人员主动到企业开展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助力构建和谐企业。 点对点地设置时限。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排查出能够在年前审结或执结的案件逐一列举,并设置点对点的时限,即开始协调解决问题或处理案件后,十天之内必须向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结果。对上报的结果,涉及需要协调的事项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在两日内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需要发出司法建议的三日内向有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发出司法建议,需要将有关结果上报党委、政府的两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对于涉及工人工资的案件无任何执行希望,且该工人本身也十分困难的,由院审委会研究给予执行救助。对于辖区企业是被执行人的,采取债转股、重新签订合同、“放水养鱼”等灵活等执行方式,对困难企业暂缓冻结资金、财产,确保其正常运转。 面对面地开展服务。各工作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的同时,需要向企业提供全面的司法服务。将辖区企业按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进行分类,由三个小组主动上门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即当面为职工提供在劳动用工、劳动维权、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法律讲座与咨询,当面为企业领导提供在经济领域、债务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提出预防和应对的对策建议,帮助企业把握应对经济环境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主动权,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了法院为企业服务的预见性和超前性,确保提供服务,不走过场。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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