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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司法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2-01-16 16:30: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陈龙)
2011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把司法宣传工作定位于核心工作之一,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注重宣传机制建设,使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信息、宣传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委、政府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社会效果。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络管理宣传科为主体、各庭室兼职宣传员为主要组成人员的信息宣传队伍,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网络管理宣传科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全员参与信息宣传工作格局。 每季度将各部门报送的各类信息材料及采用数量向全院进行内网公布,使大家了解情况,心中有数,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鼓励干警积极撰写宣传稿件,提供线索,全院形成了层层有指标、人人有任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宣传氛围。 为提高采稿率,有的放矢的开展宣传,经常邀请媒体编辑、记者来院采访,向他们介绍法院情况,对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并主动了解媒体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宣传形式,与媒体配合开展专题宣传,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态势。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解读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传送法院动态及审执工作情况,有力的推动了棚户区改造进程。 推出《临河法院动态》、《要情专报》等刊物,深化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全年共编发动态47期,稿件223篇;要情专报10期,稿件10篇。向上级法院、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相关部门通报法院先进经验、重大案件的进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市委常委、临河区委书记龚明珠三次做出重要批示,对该院工作表示肯定。 通过大力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不仅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而且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一年来,区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捷报频传,特别是在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中,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联系实际,踊跃投稿,对该院的各项工作做了系列报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在光明网、新民网等中央级媒体编发新闻宣传稿件54篇,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内蒙古自治区法制网、内蒙古广播电台等自治区级媒体编发新闻宣传稿件43篇,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市政法委、中院等内刊上编发新闻宣传稿件300余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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