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蒲丰)
2012年1月13日,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2011年度优秀法律文书,经审判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初评、部分审判委员会委员复评、院党组审定,获奖法律文书出炉。共有6份判决书被评定为本院2011年度优秀法律文书。荣获一等奖法律文书一份、二等奖两份、三等奖三份。
永善法院这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工作是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的,院内各业务庭到2011年11月1日止,共推荐18份参评文书。这18份法律文书经审判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将法律文书的制作者匿名后,交由审管办按照“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流畅、说理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恰当、有无错别字”等10个方面独立进行评分、加分,将得分在前10位的判决书推荐给审判委员会委员复评,再从10份法律文书中评出6份提请院党组审定,评出以上奖项。
永善法院的这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是院党组为总结本院2011年生效裁判文书的写作经验、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和公信力、丰富“创先争优”的活动载体而采取的举措。永善法院党组要求,在这次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者,要再接再励,按照社会对法律文书的新要求、新期盼,改进文风,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写出使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裁判文书。全院法官要学习“优秀法律文书”的写作长处,为提高法院判决书的公信力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