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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一男子不满离婚残忍杀妻 潜逃6年终伏法
发布时间:2012-01-30 13:49: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洪文林)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广德县一故意杀人案罪犯万某胜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1年,万某胜与被害人施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双方因经济原因多次发生争吵。2003年夏天,施某向广德县人民法院柏垫法庭起诉离婚,第一次因调解而未离。六个月后施某再次起诉离婚。2004年2月19日上午,万某胜与施某经法庭调解离婚。当日中午,施某在万某胜等人陪同下回家清理衣物,在楼上卧室内,万某胜提出与施某恢复夫妻关系遭施拒绝后,遂用事先准备好的斧头砍击施某的头部,并用杀猪刀捅刺其颈部,致施某当场死亡。作案后,万某胜逃离现场。2010年12月4日,万某胜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抓捕的过程中万某胜持刀拒捕。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万某胜用斧砍、刀刺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作案后潜逃多年,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公安机关抓捕时,又持刀拒捕。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判处万某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万某胜不服,提出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经核准判处万某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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