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林海)
近日,安徽宣城中院一审审结一起杀妻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董文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董文胜,男,泾县琴溪人。2010年以来,董家先后获得征地补偿款共51万余元,其中包括董母徐某的份额。董与其妻卫某因该款是否应给徐某一事多次争执。2011年10月4日15时30分许,董上夜班后回家正在睡觉,卫某外出回家,夫妻二人再次因补偿款发生争执。董从卧室避让至门外稻场上,卫某继续出来与其争吵、拉扯,后董将卫某推到在地,顺手拿起一把铁锹,朝卫某头部连续击打数下,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董文胜与卫某的近亲属达成赔偿8万元的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卫某的亲属出具书面谅解书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文胜因征地补偿款是否应给其母徐某之事,与被害人卫某发生争执,继而手持铁锹连续击打卫的头部,致卫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董文胜因征地补偿款是否应分给其母一事曾多次与卫某发生争执。案发当天,双方再起争执,董为避免矛盾激化,从卧室避让至门外稻场,其妻仍出来继续与之争吵、拉扯,最终激怒董而导致本案发生。故卫某具有一定的过错,但董文胜不能理智对待和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纠纷,而采取极端手段对妻子实施加害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依法应予惩处。其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案发后董文胜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