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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借款起纠纷 小舅子将姐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1-31 15:35: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亚平 郭爽)   因姐夫赵某向小舅子彭某借款未按期归还,彭某起诉赵某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4329元。日前,北京密云法院受理了这起借款纠纷案件。

    原告彭某诉称,2007年4月4日,赵某因临时性资金不足,向其借款10000元,并写下借条,但直至现在,彭某虽多次催要欠款,但赵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偿还欠款。为此,彭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除此之外,还要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借款利息4329元。

    庭审中,赵某辩称,虽然他曾向彭某借款10000元未偿还,但是彭某于2003年1月22日也曾向其借款10000元未偿还,并有字条为证据,所以两欠款相抵消,他不需要偿还向原告彭某所借钱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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