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博)
找“小姐”未果竟撒野洗脚城,打伤了保安,踢坏了电脑硬盘,还殴打了前来调解的协勤。近日,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7月18日凌晨4时许,在和朋友喝的酩酊大醉后,袁某和朋友刘某义来到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万德洗脚城,要求嫖娼遭拒绝后,被告人袁某遂扇了洗脚城保安洪某尧一耳光,并将前台电脑主机的硬盘踢坏。随后被告人袁某和刘某义又进入该洗脚城的22号房间内,无故责骂、殴打在此休息的刘某军,致其轻型脑伤、颈部皮肤多处擦伤、颈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属轻微伤。后民警将被告人袁某带至德感派出所,被告人袁某又在德感派出所吵闹,并殴打协勤王某雪、代某。致王某雪右拇指、左手臂受伤。案发后,被告人袁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已赔偿被害人刘某军1000元、王某雪、代远各500元医药费并将万德洗脚城电脑硬盘修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