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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法院节后送司法便利套餐打好“服务牌”
发布时间:2012-02-01 16:28: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芳 邓飞燕)   春节是许多外出务工人员回家与家人团聚的传统节日,与此同时,春节过后,也是许多民事纠纷涌入法院寻求快速解决之际。为此,江西省崇仁县法院提供多项司法惠民措施,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做好司法服务工作。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和低保失业人员及其他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按减、免收其应交的诉讼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要求赔偿而提起诉讼的,立案时缓交诉讼费。

    符合立案条件、材料齐全的起诉,当场办理立案手续,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往返奔波。

    在起诉和立案环节,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提示在诉讼和执行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后果,帮助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对交通不便、当事人年老体弱以及在当地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简单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巡回、流动等灵活办案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当庭结案,方便群众诉讼。

    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提高调解率,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都要注重调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对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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