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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三男子潜入养殖场盗窃娃娃鱼149尾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02 11:07: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云强 王翔)   近日,重庆酉阳县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疯狂盗窃娃娃鱼案件,被告人三人均以盗窃罪锒铛入狱。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肖某均以养殖大鲵(又名娃娃鱼)为生,同时做大鲵买卖生意。2010年2月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肖某乘坐被告人陈某驾驶的汽车来到黔江区两河镇,撬门入室进入受害人杨某大鲵养殖场,将杨某养殖的38尾大鲵盗走,连夜运至湖北省来凤县三湖乡贩卖,得赃款2万元。2010年11月22日晚12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肖某等人乘坐由被告人陈某驾驶的汽车从酉阳县兴隆镇来到酉阳县钟多镇,三人从墙壁上打洞进入受害人田某的水产养殖场,将田某饲养的92尾大鲵盗走。2011年1月31日凌晨1时许,三名被告人再次驾驶汽车窜至黔江区两河镇,撬锁进入受害人张某大鲵养殖场,将张某养殖的19尾大鲵盗走,在返回酉阳途中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肖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以盗窃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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