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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前移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发布时间:2012-02-06 11:13: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天俊)   为构建和谐诚信的市场交易环境和建立和谐的行政执法环境,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立足实际采取多举措抓实今年商事、行政审判工作。

    强化大局意识,注重纵横联系。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将商事、行政审判置于全县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大局和全院审执中心工作予以谋划,对内加强与立案庭、审管办、审判监督庭等部门的联系,强化案件信息互通互报,为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创造条件;加强与基层法庭联系,注重对基层法庭商事审判的指导;对外与金融、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增强横向联系,完善行政纠纷信息搜集机制,通过法制宣传与法律指导,努力将行政审判前移,化解纠纷在基层。

    强化学习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对新类型商事案件的学习研究,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结合“两站”建设的实际,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土地权属纠纷的思考与总结,根据上级法院的新精神,积极探索对征地拆迁案件采取“裁执分离”的新做法。

    强化宗旨意识,注重服务群众。根据“四群”教育活动的精神,牢固树立深入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结合商事、行政审判工作特点,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和当庭宣判力度,提高案件审结速度。积极探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小标的商事纠纷案,实现快立快审,真正做到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强化信息调研,注重宣传推介。按省法院的要求开展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坚持宣传与普法并重,对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成功案例开展审判理论调研和对外宣传,为以后工作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持,同时让司法审判更加贴近民众,使人民群众因接近司法而了解司法,因了解司法而理解司法,因参与司法而认同司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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