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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他人拖拉机论斤卖废品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2-02-08 14:47: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昊)
2011年夏夜,被告人张某在龙亢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偷了一部旧手扶拖拉机,后其将该手扶拖拉机以每斤1.4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废品收购站。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1年8月21日晚,被告人张某窜至本县龙亢农场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东约50米处,将村民邵兵停放在出租房门口的一辆手扶拖拉机盗走,然后以2380元的价格卖给了收废品的王广,当日王广又将该车卖给了蒋民。怀远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书认定:被盗手扶拖拉机价值人民币2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且被盗物品被追回返还失主,未给失主造成实际损失,并能缴纳罚金,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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