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会昌法院出台措施强化立案调解速裁
发布时间:2012-02-14 14:39: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桃生)   “真没想到,我起诉的案件在立案的当天就调解好了!法院的立案调解速裁真好,真正是便民利民!”一位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李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深表谢意。这是2月 13日发生在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速裁室的感人一幕。

    近年来,会昌法院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从民事案件向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延伸,大力推行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协调及执行和解等和谐办案方式。2011年全院共调解、和解及协调和解案件1158件。此外,诉前调解化解纠纷106件,指导行政协调、人民调解235件次,35名司法协理员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62件次。这些成果的取得无不得益于该院高效运行的立案调解速裁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立案调解速裁工作,该院近期对原有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出台了《关于立案调解速裁室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定,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整合审判资源。在全院审判业务骨干中选调了二名调解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调解力量,组建新的立案调解速裁组,从而实现了立案调解速裁人员的专业化和合议庭的专业化,为立案调解速裁工作公正高效地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扩大收案范围。将立案调解速裁组的收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庭要求当即调解的案件;当事人离婚、争议不大的“三养”案件及变更抚养权案件;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申请支付令案件;经“三调联动”调解的案件及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其他需要调解速裁的案件。今后将逐步拓展到部分行政和执行等案件。

    缩短办案期限。遵循公正、便民、经济、快捷的原则,规定立案调解速裁的时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15天,逾期必须将案件流转审判业务庭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化解矛盾。

    力推全面调解。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与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和执行和解对接,实现立案调解工作延伸,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同时积极构建立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多元社会联动体系;积极构建起法官调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相结合的调解等多元化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建立立案调解的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等等,力求以最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