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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法院“零轻视”“零容忍”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2-02-15 16:18: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新梅)
近年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在转变工作作风,延伸便民诉讼,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对群众所急盼的事情“零轻视”。针对当事人进法院一头蒙,在立案大厅施行一体化诉讼服务站,设置导诉员专人服务,做到进门有人引,材料有人收,咨询有人答;针对辖区群众交通不便等问题,大力倡导下乡巡回审判、登门诉讼服务、电话立案,方便当事人;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找不到地方,将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针对当事人到法院时间受限等问题,成立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特色法庭服务当事人。这些仅仅是该院在针对群众所急盼的事情采取一系列举措进行改善的一部分。群众事无小事,正是秉承着这样的理念,忠县法院在继续探索如何更好为民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对群众痛恨的事情“零容忍”。通过忠诚教育、强化监督、狠抓源头、从严惩处等严厉措施,使腐败“零容忍”整治常态化,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拒腐防变、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干警队伍。倡导文明用语,杜绝“冷、硬、横、推”的不良苗头,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文明用语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惩诫措施,督促广大干警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形成文明接待、文明办案、司法为民的浓厚氛围,营造一个“讲法律、讲规范、讲事实、讲道德、讲效率”的诉讼环境,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开展干警承诺七项为民办实事活动。承诺书上,每一名干警的姓名、工作职务和联系电话都详细列出,承诺的内容也非常具体,既有共性承诺,又有个性承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对比性。要求在适当场合公开张贴接受各方监督,更是为了时时提醒干警时刻牢记承诺,践行承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承诺书的签订,不仅提高了干警争先创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增强了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责任感,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执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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