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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法院:小小“禁酒卡”变成法官“护身符”
发布时间:2012-02-17 15:12: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振洁 姜明 延波)
“谁也没想到那么个小东西作用真大!”“是啊,星期天俺家来了两个多年不见的亲戚,俺那口子把那个小东西往桌上一摆,硬是滴酒没喝。”日前,笔者路过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宿舍楼听到几个法官家属在高兴地议论。到底是什么小东西引起法官家属们如此轰动?
原来,春节过后一上班,该院新一届党组就在全院施行“禁酒令”的基础上,按照县纪委要求为全院干警每人配发了一张“禁酒卡”,要求随身携带并出示拒酒。卡的尺寸样式如身份证,正面为禁酒令,内容如下:“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饮酒危害您的健康;饮酒影响您的形象;饮酒妨碍正常公务。”卡的背面为个人承诺,内容是:“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承诺:严格执行《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争做勤廉表率,以上承诺,诚恳接受大家监督。” 据悉,该院还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八条禁令”和“禁酒卡”的有关要求告知广大干部群众,接受监督举报,并成立督查组对卡的携带及遵守情况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监督举报。 此举一出,随即受到广大干警和家属们的热烈欢迎,并在全县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许多干警表示,过去,虽然有“禁酒令”这道“紧箍咒”,但偶尔投机取巧,小酌小饮者尚未完全杜绝;一时盛情难却,宁伤身体不伤感情者更是硬着头皮咽下。现在好多了,有了“禁酒卡”,遇上饭局,只要一出示,大家都明白其中利害,自然不再极力劝酒,可以滴酒不沾。这于国于家于工作于身体都大有益处,如今“禁酒卡”已悄然变成了法官的“护身符”。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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