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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强调“三知”筑牢廉政之墙
发布时间:2012-02-17 16:53: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商达凤)
广西省灵山县人民法院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好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坚持在大会小会上多次强调廉政纪律,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要求全院干警应当做到“三知”,为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打好“预防针”,全力筑牢法院廉政之墙。
“一知权力之源”: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应当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当以法为是、以民为天”。特别是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一线办案干警,更要牢记权力之源,不能心安理得地以权谋私,更不能用高高在上的眼光和趾高气扬的态度对待告状求助的来访群众,必须真诚实意地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明群众之所需、办群众之所想”。 “二知应有之为”: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首先要明确知道自己的职责,深刻领会“端正手中天平”的内涵,从而做出与自己身份相符的执法行为。法院工作无小事,对于来到法院打官司的人来说,法官相当于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所以要求每一名法官,都要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所导致的后果,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应该坚持无私奉献、刚正不阿的工作态度,认真落实“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杜绝滥用手中的执法大权,更不能循私狂法、以权谋私。 “三知应守之道”:面对当今社会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作为法院干警必须克制非分之想、恪守廉洁之道,否则“司法公正”就等于一纸空文。要求全院干警人人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牢记“不被金钱所打动、不让美色所俘掳”的原则,恪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清清白白做人、公平公正办案。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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