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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异地开庭追回77万“救命钱”
发布时间:2012-02-20 14:08: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祖宣)   “我要他的利息,他却要我的本金,为了贪图每月3万元的利息,想不到事情搞成这样!”心情极度沮丧的原告冯某在永善法院哭诉道,事情的原委还得从头说起。

    冯某是家住永善县溪洛渡镇的个体户,因做生意经营有方,小有积蓄。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其为获得高额利息,共借77万元给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某。经多次约定还款期限,徐某均未按约偿还。徐某一边和冯某玩缓兵之计,一边将其在公司的股份进行转让之后,便和冯某玩起了失踪。眼看徐某渺无音讯,自己的77万血汗钱毫无着落,冯某着了急,凭着一纸借据将徐某起诉至永善法院。因被告下落不明,永善法院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无徐某踪影,眼看巨款可能打了水漂,冯某如热锅上的蚂蚁,急不可耐,恨不得掘地三尺。

    案件立案后的一段时间里,冯某白天开车四处打听徐某下落,晚上住在车里,将徐某可能前往的地方找了个底朝天!最终于2月11日在大关县高桥乡意外发现了徐某。永善法院法官获此信息后,顾不上周末休息及时赶赴大关县高桥乡,在异地开庭审理此案。

    审理中,法官得知徐某转让股份给公司其他股东后,尚有部分转让款未收取完毕。于是法官对公司股东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协议,由该公司于今年3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冯某本息共计90万元。

    “这77万元中一部分是我多年经营的积蓄,部份是我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每月还要付出5000元的利息。他们听说徐某跑了,全部跑来向我要债,因为这件事,我的建材生意再也无法继续做下去了,家里老婆也和我闹离婚,现在好了,当救了我的命一样!”拿着调解协议,冯某感慨良多,充满感激地这样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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