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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五个通报”念好权利监督“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2-02-27 11:49: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提出在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实施“五个通报”,给全体干警念好权力监督“紧箍咒”,倾力打造“工作好、作风硬、形象佳、公信力高、人民群众信赖”的法院队伍,确保2012年违法违纪“零目标”。

    “五个通报”即,政务督查通报,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对干警工作风,审判态度,外出形象,财务纪律,车辆安全,工作时间是否串岗聊天、工作日中午是否饮酒及“八小时以外”等情况随时进行督察,不定期发出政务督查通报,促进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作风形象。发改案件通报,通过成立评议小组,每月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或再审案件逐一进行评析,实行发该案件分责制,按照案件差错大小分担责任,并逐案进行通报,激励干警的办案质量意识,努力减少发该案件。卷宗评查通报,实行卷宗质量评查月通报制度,对案件主体是否得当、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卷宗裁判文书是否正确等主要细节严格把关,仔细审查,确保每一份卷宗无差错。审务督查通报,由研究室负责将全院审判工作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加有利的支持和依据。通过成立审判工作情况调研组,从宏观上整体把握审判动态,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统揽全局的管理能力提升,推动整体工作的发展。

    此外,强化涉诉信访通报,对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和办理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督促干警提高工作热情,改进工作方法,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司法权威,激活干警激情,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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