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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担道义
——记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监局局长罗晚平
作者:夏燕   发布时间:2012-02-27 14:38:18


    1985年,罗晚平以优异成绩考入了丰城市法院。从此,她在丰城审判这片土地上默默地耕耘、辛勤地奉献,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从民庭副庭长到审监庭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她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积累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成为了一名倍受领导肯定、同事敬仰、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称赞的人民法官。她先后多次受到党组和上级法院的表彰和奖励,2008年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宜春市优秀法官,2010年评为全省满意的政法干警、宜春市优秀法官、市劳动模范。

    能动司法,情铸和谐重效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罗晚平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秉承能动司法的执法理念,尽心尽力为当事人解决诉讼难题,甚至延伸到工作外。2011年1月7日,她在回访一件已生效的法庭离婚案件时,发现作为被告的男方周某情绪十分激动,其扬言说:“法院判不准离婚没有什么用,反正我老婆也不会回来了,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 罗晚平在回访中了解了详细案情后,立刻认识到不能就案办案,而需注重办案效果,如果婚姻家庭案件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告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她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消除他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之后,她又四次到女方丁某家做工作,聊家常,讲道理,摆事实,她关心当事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终于感动了女方丁某,两人又重归于好。基于对法官的信任和尊敬,直到现在周某和丁某在生活中碰到的琐碎问题和矛盾,还都会请求她调解和咨询。虽然案件已经审结,她仍不厌其烦,一次次地帮助双方解决问题,促成这个家庭的长期的幸福稳定。多年来,她正是通过这种能动司法,延伸服务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爱岗敬业,知责负重正天平。审监庭是法院依法处理案件、消化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罗晚平有较强的敬业意识,深知肩头的责任重大,积极探索以和谐的方法开展申诉、再审工作。因此,罗晚平在审判过程中,把调解作为民事再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果机会和积极因素,化解矛盾纠纷,再难的案件在她庭里都能春风化雨般消化、平息。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四年她带领的审监庭审理的再审案件调撤率均达70%以上,无一件上诉。她办理的所有案件中,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重大改判,无一件引起涉诉上访,无一件因诉讼引起矛盾激化。对如何拓展审监管理渠道,做好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工作,她又带领全庭同志作了不懈的探索。她先后拟草制订了《关于对案件当事人实行回访的暂行规定》、《关于对民商事判决案件全庭合议制度监督检查的规定》、《关于由专业型法官审理再审案件的规定》等制度,把法院审判监督管理推上一个新的高度,受到大家一致称赞。两年来,她克服困难,身先士卒,组织全庭同志评查各类案件4387余起,评比法律文书1426余份,回访案件1590件2930人,化解矛盾易激化案件13件,监督法庭巡回审判248件次,组织庭审观摩考评35件次。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促管理。为促进法官执法水平提高,她经常加班加点,潜心研究如何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法院规范化、标准化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几年来,她先后拟草制订出各类案件检查评分标准、各类判书检查评分标准及《诉讼文书送达工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委托本院送达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使全院案件质量取得明显提高。现在该院形成了一套以回访当事人制度为核心,与民商事案件大合议制度、“质检员”制度、疑难案件专业型法官会诊制度等多项配套制度紧密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最高法院及省高院对该院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她考虑到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还在不断创新,其职能尚需不断充实与完善,这就要更加权威的组织机构来保障审判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她积极开展“撤庭设局”工作。今年初,该院已正式成立有独立编制的“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局”,属全国首家成立审判监督管理局,其下设三个独立编制的办公室,即回访办公室、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审判作风纪律督查办公室,并对各个办公室的职能作了明细规定,为法院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审判监督管理新格局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为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罗晚平同志又在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兴院的征途中迈开步伐。

    罗晚平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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