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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女友被骂 未成年男友将他人砍成重伤
发布时间:2012-02-29 09:50: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廷现 和霞)   为帮女友出气,男子一怒之下持刀泄愤致人重伤,近日,该男子被公诉至北京密云县法院,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于2011年11月20日晚在北京市密云县某旅馆过道内,见女朋友与胡某因还钱问题发生口角,刘某气急之下持刀将胡某胃部扎伤。经法医鉴定,胡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被告人刘某于2011年12月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对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法,为泄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重伤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成年,系初犯,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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