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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推行“3+4”管理模式杜绝超审限案件
发布时间:2012-03-01 10:51: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克勤 吴之云)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3+4”审限管理模式,有效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该院“3+4”审限管理模式是指3项机制加4项动态提示:3项机制即超节点案件定期通报机制、“四项案件”重点监控机制、超审限案件一票否决机制;4项动态提示即审限恢复提示、审限临近预警提示、法定审限状况提示、均衡结案态势提示。

    为了严格控制超审限案件,进一步钝化矛盾纠纷、减轻信访压力,该院审管办安排专人定期梳理排查全院案件审限状况,将超过3个月审限的案件列入监控序列,区分四个档次进行分类通报。在每月发布的审判质效指标数据通报中,对超节点未结案件情况进行详细通报,采取逐一列明承办人、案号、案由等案件信息的方式通报。推行审限恢复提示、审限临近预警提示、法定审限状况提示以及均衡结案态势提示等四项动态提示机制,对于超审限案件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即承办法官承办的案件如出现超审限情况,对于该承办人及其所在部门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予以处罚。

    据悉,近3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9075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2.6%,调解撤诉率70.3%,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涉诉信访逐年下降。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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