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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三八”节前多举措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3-01 14:33: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格卫 李丹)
“三八”妇女节将至,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为促进辖区和谐,营造浓厚的妇女维权社会氛围,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以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
审判人员在诉前、诉中、宣判前后采用询问、告知、说明、判后答疑等方式,作好释明工作,使当事人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 开通妇女维权预约立案电话,妇女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法律问题,预约立案时间、地点和方式;对因行动不便的妇女实行上门立案;对生活困难的妇女,依法予以缓、减、免诉讼费;遇到妇女书写困难,立案法官做好立案接待笔录,并帮助申请联系法律援助。 明确要求对于妇女维权纠纷,承办法官要积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深入妇女所在村、镇,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村干部、群众到庭,就地审理,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在案件审理后,积极协调村干部等有关部门监督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定期开展判后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回访当事人活动,解除其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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