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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
——感触于詹红荔做好少年矫正教育的责任与情怀
作者:汪启链   发布时间:2012-03-06 14:31:51


    “救救孩子”这是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对社会的一声呐喊,如今也常被很多学者用来呼吁重视教育和教育改革。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的教育还存在很多令人诟病的地方,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更是频发让人触目惊心的事件。

    2012年2月16日,各大网站和媒体纷纷报道浙江“少年矫正中心”教官性侵虐待学生的恶性事件,再一次挑动了公众的神经,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甚至有网友称“少年矫正中心”堪称现代渣滓洞。由此可见,此次事件有多大的恶劣影响。

    虽然目前该机构的负责人和教官已经被警方控制了,但是我们是不是该反思:对于这种钻法律空子,在灰色地带生存的机构,难道我们就真的没有哪个部门来监管了吗?

    “浙江少年行为矫正训练教育接待中心”理应关门,负责人亦应被依法严惩,但这样一个畸形的矫正中心为何能够招摇过市?成立对青少年矫正及相关教育行业,是不是应该经过严格审查和监管?

    然而本事件中,监管部门的失职不仅体现在审查不严,还体现在平时的不作为。2010年前,“浙江少年行为矫正训练教育接待中心”叫做“浙江春雷问题少年特训教育基地”,其后因浙江全省围剿“圈钱”戒网瘾机构而更改现名,如果监管部门平素盯紧矫正中心,何来如今的丑闻?

    而且,我们应该清楚,这不是第一起矫正中心发生恶性事件了,学员跳楼,教官虐待这些字眼也不陌生了。

    有评论家称,这些需要“矫正”的孩子何去何从?不少家长往往病急乱投医,不惜花费高额资金把孩子送到所谓的矫正中心、网瘾戒除机构。但此类机构,乱象迭出。清理不是终点,政府部门应在治理的基础上,建立一批充满人文色彩又带有真正训练功能的青少年矫正机构,让迷失的孩子早日走出困境,解家长心头之忧。

    关于如何做好“问题少年”的矫正工作,在我们法院系统内就有一个活生生的好榜样。“全国优秀法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丽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爱,是我们全社会都需要的博爱精神。詹红荔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公正办案,詹红荔所审结的500多个涉及1140多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心系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带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先后化解了4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挽救了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她关爱失足少年,尽自己最大努力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先后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

    她曾说过“失足少年思想不成熟,要给予给多关爱”,她经常到少管所慰问这些失足少年,并安慰鼓励他们好好表现,正如她说的用真情和爱心洗涤他们沾满尘灰的心灵。一名叫郑微微的失足少年在她的感化下,努力改过,最后获得了减刑,出狱后还找到了工作。

    詹红荔非常注重工作方式,也不忘对回归社会的失足少年给予关心和帮助,她把这些少年组织起来,成立了 “新生少年队”。这样他们既可互相关照,又有了服务社会的机会。这些“新生少年”在汶川地震时,还通过义唱义卖的方式,为灾区募集了7万多元的捐款。

    詹红荔说,青少年更多的是要理解和支持,特别是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家长,学校的责任更加重大。

    詹红荔的先进事迹使我对少年矫正教育的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我感觉到,对于那些所谓的需要“矫正”的问题少年,需要家长更多的陪伴和关爱,需要学校更多的理解和关怀,更需要全社会的温暖和关注。

    第一、在立法上对于少年矫正教育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在成立民办未成年人矫正教育机构时,应当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各地可以参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来设立这方面的法律,也可以把这类机构规定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对象。这样就能保证监督管理矫正机构有法可依,机构发生违法事件时也保证依法处罚。

    第二、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在成立这种矫正教育机构时,审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同时还应当做好日常审查工作。在发生恶性事件时更不应该互相推诿,而应该联合整治。矫正中心的背后,隐匿着灰色化生存的逻辑。矫正中心灰色化生存,正是因为它狡黠地利用了灰色监管地带。这就提醒工商和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联手行动,实行无缝对接,不给问题机构打擦边球和灰色生存的机会。

    第三、学校在平常学生的管理上还应该更加人情化,对于“问题”学生,不能随便就开除或是撂挑子不管。笔者认为,学校可以参考香港和西方一些国家地区,在学校成立心理辅导室,而且要重视对学生的心理辅导。这些“问题”学生往往是发生了一些他们不理解的事情,而导致他们心理发生扭曲,如果学生能加以疏导,他们就不需要去“矫正”了。

    第四、国家成立的工读学校还应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公立的工读学校没有学生就读,另一方面,私立的不规范的所谓少年矫正中心却遍地开花。这个问题难道我们不该反思吗?

    第五、我们的家长还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教育观。不少家长忙于做生意忙于挣钱,而认为孩子的教育一点都不重要。对于孩子出现问题,他们只会埋怨甚至打骂。这就使得他们轻易就相信了这些矫正中心,而把孩子送进了“魔窟”。

    我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明天,祖国的希望,但是花朵并非能轻易就盛开的,希望也非那么容易达到。对于孩子,对于教育,我们是不是少那么一些急功近利,而多一些耐心和关心。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一些人的价值观在发生着转变,但我们的教育观念千万不能扭曲。我们还应更加的关注教育,关注孩子。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实现,我们的和谐社会才能建立。救救孩子,救救我们的社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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