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假扮中介唱双簧 诈骗笋干廉价销售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07 14:15: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男子假扮中介与他人唱双簧诈骗他人笋干廉价销售,所获赃款均用于挥霍。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1996年10月,被告人张某银经与巫某(已判刑)商议共同诈骗他人笋干后,一起来到房某家,由巫假冒广东老板“吴斌”,被告人张某银假扮中介人,谎称向房某及曾某收购10吨笋干,单价为每斤12.5元。同年10月18日,被告人张某银二人打电话通知曾、房来到县城一宾馆,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曾、房二人向“吴斌”提供规格为7寸以下的笋干10吨,价格为12.5元/斤,其中抽取0.5元/斤给被告人张某银作为介绍费。次日,被告人张某银随同曾、房,将曾、房二人自有的笋干389斤,以及以9.5元/斤的价格从他人店里赊购的笋干1500斤装车运往遂川,装车后,被告人张某银付给曾、房二人700元作为定金。笋干运至县城后,巫按照事先的分工带曾、房二人到县城一酒店吃饭,被告人张某银则乘机雇请一辆龙马牌农用车,将价值17945.5元的1889斤笋干运走,之后巫借故脱身与被告人张某银会合,并连夜将笋干运往湖南省廉价销售,所获赃款均用于挥霍。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银退赃款5000元,已由被害人领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银案发后退赃款5000元,且赃款由被害人领回,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银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