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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一名学习型法官
作者:黎钦月   发布时间:2012-03-08 14:48:18


    当今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复杂,诉讼不断增多,对承担着审判职能、肩负着化解纠纷矛盾的人民法官而言,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求变、求新、求发展,才能履行好对国家、对个人负起责任的一种使命,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所以,解放思想、当一名学习型法官,是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经济发展的一种需要。

    首先从学习思想上,法官要以工作是否做到让群众满意为标尺,“一日而三省吾身”。反思在平时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是否真正做到了爱民、便民、利民。发现问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素质,端正作风,改变自己。

    其次在学习内容上,要不断学习、探索审判管理创新;学习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搞好司法调研,推广办案经验;学习提高化解涉诉信访能力;学习提高网上办公、办案的能力;学习宣传法院公正司法、好人好事;学习做好“阳光司法”工作;学习坚持科学追赶,创建科技法庭;学习对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等等。法官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价值观,用心、用脑、用力减少办案瑕疵,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在学习中求进步,在学习中求发展。

    请时刻记住,我们是人民法官,身上承载着人民的期待,我们要为自己的岗位负责,要有忧患意识。俗话说:不进就是退,慢进也是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让自己的工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考验。要当一名学习型法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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