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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一男子帮朋友追打他人致其死亡 潜逃9年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3-13 14:39: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志凌)   酒后不问缘由盲目帮朋友“出气”,酿出惨剧潜逃十年终获刑。日前,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8月15日15时许,被告人金某喝完酒后往抚州市临川区唱凯镇新街方向走回家,当走到新街时,看到朋友何某正在追一名男子(被害人周某),金某不问缘由即帮何某去追,途中金某拦下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追赶,在唱凯镇唱叠路,金某追上周某。金某丢下自行车冲过去对周某拳打脚踢,随后何某持扁担赶过来,手持扁担朝周某打了二下,周某被打后倒在地上抽搐,何某见状上前掐周某的人中,金某跑去叫医生,在带医生去现场的路上,听到周某已经死亡的消息后,金某迅速逃离现场。2005年2月,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2011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将潜逃近十年的被告人金某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目无国法,积极伙同他人追打被害人周某,致被害人被击伤后抑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金某首先追上被害人并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其行为同时为同案犯何某殴打被害人创造了条件,金某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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