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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阳光审判”进入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2-03-15 16:05: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乐华方)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累诉,使群众感受到案件判决的公开透明,让司法审判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揭开司法的神秘面纱,让司法真正走进民众,打造全新的“阳光审判司法工程”,推动全省“山地城镇建设“,3月14日,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借“四群教育”活动之机,将刑事审判法庭“下移”进彝良工业园区旺立达建设工地——彝良县角奎镇发界村,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

    被告人孙某已经81岁高龄,在彝良推进山地城镇建设中,征用了其房屋及部分土地,因其念及旧居,不愿搬离故土,遂与接待群众商讨相关事宜的国家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致一工作人员受伤。

    彝良法院受理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组成了以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朱明春为审判长的合议庭,要求检察机关派出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法律术语能通俗化的公诉人员到庭公诉,并为被告人指定了一名辩护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整个庭审在被告居住的小院内进行,大家依着被告人的座姿,围坐在被告人周围,没有难懂的法律术语,只有贴近群众的法理解释,没有控诉双方的唇枪舌剑,只有诉权平等的亲切交谈,用本地方言将被告人行为所触犯刑律解释清清楚楚,也让被告人和旁听群众对法律理解得透透彻彻。这起案件的成功审理,展现了法律权威人文关怀,展示了法官在驾驭庭审、辩法析理、定纷止争的办案能力和办案风采,同时也体现了我县政法部门在创新社会管理,严惩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及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县山地城镇建设和经济的赶超跨越发展所做的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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