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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村法庭的“爱老经”
作者:区鸿雁 陈永福   发布时间:2012-03-20 14:57:31


林间法庭

  在司法活动中,如何对“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给予最大限度的关怀,让他们充分享受司法的阳光?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依据当地实际,先后建立起一系列针对老年群体的司法便民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案:不拘一格方便老人

  2011年7月3日,辖区长底乡的梁氏老人向法庭打来求助电话,控诉儿媳虐待自己,要求法庭给予解决,法庭当即决定立案受理。第二日上午,承办法官进村送达诉讼文书的同时,迅速开展诉前调解。经过近3个小时的说法析理,婆媳二人握手言欢,老人主动撤回了控诉。

  这是板桥法庭按照“简便受理、优先审理、及时裁判”的特殊案件速裁机制成功处理的一起普通案例。

  板桥法庭针对辖区地处山区、半山区,群众普遍反映打官司难的实际,决定对与老百姓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实行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电话预约起诉等简便方式申请立案;法庭受理后,安排时间上门庭前调解或开庭审理,限期做出裁判。此外,他们还实行立案确定开庭、开庭确定宣判、宣判确定执行的案件流程管理“三确定”制度,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的“四快”原则,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老人生活的影响。

  审理:春风化雨重调解

  “谢谢法官,一个多月就高效办理了我家的家务事!”1月6日下午,70多岁的肖老汉从云南省罗平县法院副院长杨泽宽手中接过16.8万元执行款后,向法官递上一面写有“公正司法、关爱老人”的锦旗。

  肖老汉是罗平县长底乡本块村委会一位七旬老人,儿子在深圳工地上意外死亡后,获赔92万赔偿金,但却被儿媳妇揣入腰包,一怒之下老人将儿媳妇告上法庭。2011年12月6日,罗平法院院长杨开宇带着巡回法官,经过蜿蜒崎岖的山路,将审判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成功调解了这起棘手的案子。

  据了解,2011年8月,本块村委会村民肖本昌在深圳工地上被围墙砸死,媳妇王小仙等亲属悲伤不已,随后找到工地负责人获得丧葬费等各项赔偿金92万元。肖老汉本想老伴年初3月份生病去世,现在第三个儿子又意外没了,儿媳妇怎么也该分点养老费给自己,但儿媳的态度让肖老汉说起来就气愤:“她竟然一分也不给,把我儿子的钱全部藏起来,这让我寒心啊,无奈只有打官司了。”

  巡回审理中,肖老汉与儿媳王小仙还是围绕92万元赔偿金争执不下。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双方还是无果,最终申请法院主持调解。杨开宇和该案的审判法官陈永福一同研究案件案情,提出案件调解方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肖老汉与儿媳有了和解的意向,双方终于在法庭上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签订了调解协议。最终达成由儿媳将赔偿款中的16.8万元给公公用于生养死葬,其余赔偿款归儿媳及其子女所有。肖老汉离世后,儿媳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继承。

  经过巡回法庭的努力,法官及时执结了这起翁媳争夺赔偿金案。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板桥法庭共办理“涉老”案件53件,其中调解结案率及主动履行率均为百分之百。

  执行:以人为本显关怀

  “法官为了我老父亲的病,承担了极有可能的执行不力风险,我们还不尽快履行赔付义务,就太不对了。”前不久,王某在及时交清法院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后,真诚地说。而承办该案的法庭庭长陈永福回答:“为了老人,我们什么风险都愿意承担”。

  原来,在刘女士申请执行财产所有权案中,经法官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王某把16600元的案款交到法庭。就在王某交案款的第三天,王某电话反映说家中老人突然生病,法庭能否退回已交付的部分案款先救治老人。法庭同意,当天,王某领回了5000元。两天后,老人急需手术,王某希望能退还剩余的案款。法庭经过慎重考虑,同意了王某的请求。7天后,王某一家人第三次来到法庭,这一次他带来的不仅是感谢,还有全部应给付的案款。

  回访:巩固成果促和谐

  去年10月21日,当承办法官准时按时出现在旧屋基乡的况氏老人家门口时,老人当即挺直了腰杆,给上门法官敬了一个“军礼”。他是一位退伍军人,在其向法庭申请执行赡养案的第二日,老人就收到了全部案款。当时,法庭还向老人保证,在案件执行后,还将继续关注他的赡养问题,并和老人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针对近年来农村老人赡养案件和涉赡养信访案件增多的实际,罗平法院板桥中心人民法庭定期分析涉老赡养及信访案件的特点、难点,对可能出现的案件提前通知相关基层组织做工作,防范于未然。为了让农村老人少犯一回难,少跑一次腿,每年在春耕和夏收夏种的农忙时节,法庭法官都主动送法上门,巡回深入到村寨就地审理简易案件,如实行“三不传”和“三就地”便民措施,即农忙使节一般不传当事人;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为当事人的一般不传;地处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一般不传,以及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解或判决,及时化解了农村各类矛盾和纠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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