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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1-10-09 11:40: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今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立足执法办案,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依法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此,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

    该院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积极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倾情为民促和谐”大走访活动,要求以“转作风、创满意”活动为载体,以“解民难、化民怨、顺民意”为主线,组织干警先后前往漳江镇文昌阁社区居委会、桃花源管理区部分村组等,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回访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同时,按照每名干警走访十户的要求,重点对未审结、未执结、未调结、未办结的案件当事人和涉法涉诉对象逐一走访回访,主动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正确引导群众理性维权,能解决的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解释到位,争取群众理解,及时化解了部分涉诉纠纷矛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立案大厅中公开立案标准、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等,当事人在宣传栏上能看到《诉讼须知》,在电子显示屏、法院网站上能看到重要立案告示,在立案窗口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定当日立案。同时,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优先对老人、孕妇、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立案,提供老花镜、坐椅等工具,为当事人做好立案服务工作。提高立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对待当事人立案理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案由,区分类型,防止出现该立不立、立案不当、敷衍或推诿等问题。

    高度重视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受灾害事故影响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活动,积极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努力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给予救助,让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特别是为进一步做好农村诉讼服务工作,该院漆河法庭、陬溪法庭、三阳法庭、桃花源法庭等专门安排干警节假日期间值班,专门处理接访、咨询、立案、审理简易民事案件等具体事务。当事人凡因故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庭参加诉讼的,可通过书面、网络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法院申请开设“假日法庭”,预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开庭审理案件。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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