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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小见面”“大见面”为由骗取相亲财礼
发布时间:2012-03-20 16:31: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芳)
按照农村的习俗以“小见面”、“大见面”为由骗取钱财,最终被识破真相,遭到法律的制裁。2012年3月16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借相亲骗人钱财的诈骗案,以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09年农历8月份,被告人田某经魏某(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了张某(另案处理),张某介绍田某与鄢陵县彭店乡田岗村村民田某某“谈对象”。田某假用“小霞”这个名字,谎称家住鄢陵县大马乡坡田村,以和田某某“小见面”为由,骗取田某某现金400元,骗取田某某之母冯某某现金200元。2009年农历8月26日,田某又让他人冒充其亲哥、亲嫂子等亲属身份,以和田某某“大见面”(订婚)为由,骗取田某某现金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田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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