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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椒县两位女法官当“猪倌”感动当事人
作者:汤曾双 发布时间:2012-03-21 09:47:59
光明网讯
据安徽法院网3月20日消息,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两名女法官当猪倌的故事在当地被人们传为美谈。
2011年8月19日,才8点多钟,火辣的阳光就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在全椒县襄河镇一家种猪场内,却是另一番景象:六排圈有3000多头猪苗的猪舍,排泄物在高温下肆意发酵,刺鼻的腥臭让人百米之外便“闻”而却步。两名身着制服、面容清秀的女法官,一个脚穿胶靴,正在用高压水管仔细地冲洗着每一个角落,另一个两手各提一只铁桶,疾步不停地往各圈食槽分发猪食,汗水早已浸透了她们的衣裤,小猪们你推我挤地欢叫着、酣畅地吞食着“美味”,一时间,洒水声,猪叫声,吸食声,铁桶碰撞声,响成一片……这时,一个50多岁的男人慢慢地走了进来,看到整洁光亮的猪舍和欢快肥硕的猪苗,惭愧地说道:“两位大姐,实在对不起!这两天让你们遭大罪了,都怪我一时之气,太不明理了,我现在就跟你们到法院去!” 原来一年前,全椒大鹏种猪场因购买猪苗资金周转不开,便向全椒农业银行借款30万元,借期六个月。可是到期后,因种种原因猪场未能如期还款,2011年6月底,全椒农业银行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并将猪场告上了全椒法院,原告在起诉时一并请求对被告的猪场设施及种猪、猪苗等财产进行保全。 全椒法院民二庭受案后就向被告送达了保全裁定。被告非常生气,撤出了猪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和饲养人员,同时向法院提出请求,将猪场交原告接收并由原告进行喂养。随后,被告不顾法官的劝说便扬长而去。法院只好找来原告协商处理,原告坚称无能为力,拒绝接受这一“烫手山芋”。这样一来,猪场的三千多头猪苗瞬间便成了无人问津的“弃儿”,在这炎热的夏季,如果猪苗得不到及时的管理和喂养,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为保证猪场不受损失,又能顺利平息纠纷,承办人全椒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文莲在一时雇佣不到猪场管理员的情况下,一面与女法官许成琼毅然带着铺盖,住进了猪场,主动承担起饲养和管理的任务;一面多次找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管单位,讲清法理人情,说明利害关系,反复进行疏导教育。最终,被告被女法官的真诚所感,自觉配合法院,与原告签下了还款协议:被告一次性还款10万元,余款及利息待猪苗出栏后15日内一次付清。至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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