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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首次公开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
发布时间:2012-03-21 14:38: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宗琳)
3月16日下午,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公开摇号方式为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选定司法鉴定机构。
李某与某有限公司为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对合同中笔迹先后形成顺序产生了争议,遂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为确保鉴定公平公正,该院决定首次采用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摇号当日,该院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监察室等相关人员均到场监督,该院技术室工作人员用“摇号机”选定评估机构,并对该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双方当事人对选定的结果表示同意,并认为采用公开摇号方式更加公平、公正。 今后,该院将继续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在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内确定鉴定机构,使司法鉴定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真正做到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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