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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鼓县三“油耗子”疯狂盗油48次分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3-23 15:43: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宜 简卫华)   由于一些用油量较大的施工工地管理比较松懈,被告人吴某等三人见机起贼心,疯狂作案48起,盗窃挖掘机等工程车内柴油进行贩卖牟利。3月22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三人分别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杨某石是两兄弟,共同在一家洗车店工作,通过洗车认识了被告人黄某良。被告人黄某良在高速路段开挖掘机。黄某良的提议盗窃工地机械内的柴油进行贩卖牟利,三人一拍即合。在2011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黄某良、杨某石三人驾车来到奉铜高速铜鼓境内的施工点,由杨某石望风,由吴某、黄某良撬开挖掘机等工程车油箱盖,采用吸管吸油装入油壶的方式,先后盗窃作案48次,窃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4719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杨某石、黄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盗窃行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黄某良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杨某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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