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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打破社会抚养费征收“坚冰”
——贵溪市人民法院加强非诉执行服务计生大局纪实
作者:郑阿琴 孔德明   发布时间:2012-03-26 09:52:46


    近年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强化能动司法,从促进基本国策贯彻实施、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工作,着力破解计生难题,为该市计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200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700余件,执行标的额800余万元,辐射带动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达6100余万元。

    整合力量,让保障更有力

    多年来,对于违法生育对象,该市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办法不多,征收标准、征收率普遍偏低,征收工作裹足不前,为有效破解这一重点和难点,贵溪法院高度重视,审时度势,整合力量,决心打好这场攻坚战。

    鉴于执行力量的不足,该院立足内部挖掘潜力,争取外部大力支援,多方整合力量,以强化执行保障。该院在法警大队的基础上,专门成立执行二庭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报经贵溪市委同意,从部分乡镇抽调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强的计生业务骨干,常驻法院协助开展工作。这些干部的管理,由法院进行考评并提出建议,对成绩突出的,市委将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时优先考虑。此外,该院还专门配备一辆警车用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执行,必要时将开庭押解囚车调配给执行二庭协助执行工作。这样一来,有效地缓解了人少、车少、案件多、工作压力大的问题,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为和计生部门加强衔接,该院在6名乡镇抽调人员中指定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法院与计生委、乡镇计生办的联络沟通,做到每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由法院及时通报立案、审查和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事项,各乡镇计生办汇总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

    密切配合,让执行更高效

    针对非诉执行案件,该院实行立案庭立案、行政庭审查和执行二庭执行的立、审、执分离模式,严把立案关、审查关、执行关。立案庭收到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受理,对材料不全的要求限期补办,对征收决定不合法的不予立案。行政庭经过认真审查,对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并移送执行二庭执行。执行二庭在收到行政庭移送的案件后三日内将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送达给被执行人,做到快立案、快审查、快执行。工作中,相关庭室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执行,开辟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在最短时间将案件执行到位。

    为了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顺利执行,该院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首先,执行二庭在收到案件并依法送达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后,及时到各大银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了结一部分执行案件。其次,对那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的被执行人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和可能采取的措施,促使他们自动前往乡镇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再次,对于那些仍然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工作,该院逐渐探索出“找准典型拔钉子,执行一案带动一片”的工作方法。根据各乡镇计生部门提供的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线索,该院将那些态度恶劣、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社会影响大的“钉子户”作为执行重点,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2010年5月,在对张某夫妇执行19117元社会抚养费一案中,张某夫妇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该院果断采取措施,通过银行查询并扣划了张某8000元存款;同时,鉴于张某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行为,依法对其处于15天的拘留。此后,张某夫妇仍借外出务工继续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他们亲属的思想工作,告之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中秋节前夕,得知张某已偷偷返回家消息后,执行干警及时赶到他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法院执行压力,张某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

    贵溪北乡某集镇上做生意的邵某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出了名的“钉子户”,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如不对他采取措施,附近其他村的社会抚养费将根本无法征收。案件移送到法院执行后,该院高度重视,抽调精锐干警专办此案,多次前往其住所执行,但每次都扑空而返。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7月盛夏的一天中午,在得知邵某在家的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邵某家中将其控制并依法拘留,该案得到圆满执结。从邵某的身上,其他违法生育的家庭都慑于法院非诉执行的强制性,主动到镇计生办履行义务,该镇一度出现排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场景,仅一周时间就征收到2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明执法,让成效更突出

    自该院参与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以来,短短几年时间,带动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取得重大突破,连续几年创下历史新高,2009、2010、2011年分别达到1200万元、2427万元、2566万元,其中2010年相当于前三年的征收之和。2008年,贵溪市计生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曾一度被挂黄牌,工作陷于被动。为打破这一僵局,自2009年起,贵溪法院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执结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钉子户、骨头案”。一份辛勤,一份收获,以非诉执行推动计生工作的思路得到了贵溪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后,在全市形成了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体制,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当年一举摘掉全省计生落后帽子,稳居中上游并逐年排位上升。2010年9月,全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还在贵溪市召开,刷新了该市没举办过省级计生工作现场会的纪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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