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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法院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会议精神
作者:张明环 张红娟   发布时间:2012-03-28 09:48:28


    3月27日,广西藤县法院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全国法院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聆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所作的讲解报告。会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代表院党组对贯彻好会议精神作了明确部署。

    大家在学习中了解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既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原则。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内容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等诸多方面,突出保障基本人权、给予证人特殊保护、增加未成年特别程序,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对正确领会把握会议精神,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六项意识,即人权保护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庭审功能意识、证据裁判意识、审判效率意识、接受监督意识。

    会后,石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领会好会议精神,并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加强新法律知识的学习,跟上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解放思想,赶超跨越;二 要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纳入今年全院业务学习培训规划,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三要以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契机,坚持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的原则,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能力,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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