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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保稳定 服务大局促和谐
——永善法院黄华法庭化解群体纠纷二三事 发布时间:2012-04-06 15:27:57
在参与化解基层纠纷的合力中,有一只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那就是派出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窗口,法庭有深入群众常态化、体察民情细微化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如何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有效地服务大局?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积极而为,该庭在服务于移民工作大局的同时更将化解民间群体性纠纷作为保稳定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获得了一方百姓的信赖。
镜头一:“我们完全理解你们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但是只有生者将纠纷依法处理好,死者也才能安心的离去。”2012年1月4日,春节将至,张某一早到黄坪村购置年货,不料音讯全无。直至三天后,群众在朱某非法采沙场下边,赶集必经的小路下方几米处发现张某被埋于沙中,头部露出沙外。公安机关及时侦查,但无法确定真正死因,经公安机关、综治、司法、村两委几部门联合组织调处,确定由朱某预付17000元安葬费,但领取后张某家属拒不安葬,将尸体置于荒郊野外10余日,严重影响一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安静祥和的春节气氛。1月15日,黄华法庭受邀参与调处,鉴于双方情绪对立,黄华法庭法官采取情理法并重的方式开展化解工作,在普法的同时疏导死者家属的情感。“我们完全理解你们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但是只有生者将纠纷依法处理好,死者也才能安心的离去。”参与调解的法官满怀深情地这样说。经过情感的宣泄和疏导,双方虽未就最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死者家属方同意将死者安葬后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赔偿事宜,事态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镜头二:“你们双方本就是邻居,有什么事不能商量,更不能因为这件事而伤了两家的感情,长久的和谐才是最重要的。”家住黄坪村邓家坪的彭某乐于助人,邻里有事总是热心相助。2012年2月22日,在帮助邓某家砍树的过程中,躲闪不及,被树丫击中头部,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彭某家属悲痛万分,邓某家也万分抱歉,双方亲朋数十人齐聚医院协商处理后事,但因一方坚持要求按工伤死亡赔偿,双方分歧过大,一度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黄华法庭、综治办全程参与调处,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邓某一次性给付各项费用共82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邻里和睦。 镜头三:“请相信法庭的同志,事故发生后第一任务是想办法将死者安葬,至于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议你们双方协商处理,这样既减少诉讼带给你们的负担,也有利于以后和谐相处。”在因承建一农村住宅中违章操作导致林某受伤死亡的纠纷现场,黄华法庭干警正在忙不迭地做思想工作。林某、杨某、刘某有一定建筑经验,长期在农村从事建筑行业,几十年均平安无事。近日,三人以提供技术、设备、劳力的方式共同承建李某的房屋,3月6日,林某在未佩戴安全帽且无其它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被急速上升的吊机里的砖头蹦出砸中头部当场死亡。当天进行了调解后,李某、杨某、刘某先行支付2.7万元安葬费,约定待林某外出打工的儿子赶回家中后再进行协商死亡赔偿款问题。但3月10日黄华镇赶集日,林某亲属100余人选择将林某遗体抬在街中,扬言不按工伤赔偿就把人抬到李某新房处,一度造成数百人围观,交通严重堵塞。林某家气势汹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李某家严阵以待,欲拼个鱼死网破。黄华镇政法综治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强力干预,稳控事态。黄华法庭干警全体参与,及时召集双方进行座谈,以背靠背、面对面的工作方法进行劝解,并严正告诫如仍采取抬尸索赔的违法行为处理,必将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反复磋商,最后兑现83000元。在多部门联合积极调处下,一场群体性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避免了事态的恶化和升级。 黄华法庭在工作中,采取践行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的办案思路,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卓有成效的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能动司法,积极主动指导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维护了一方平安,避免了群众诉累,赢得了各方面的信赖。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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