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绩溪一男子因琐事勒死妻子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2-04-09 14:2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建年)   3月28日,曾经轰动安徽绩溪山城的蒋某杀妻案,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后,被交付公安机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

  浙江东阳市的蒋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与被害人胡某认识后,即共同生活在绩溪县扬溪镇楼基村。2011年3月25日晚,蒋某与胡某在家中做绢花,在胡某接到其次子王某的电话后,两人因是否给王某钱的问题发生争执。争执中,蒋某推搡胡某,致胡某头部撞到门昏迷,后又用胡某脖子上的棉绳将胡某勒死,将尸体拖至家中的床上。蒋某留下字条准备自杀,后放弃,并于次日清晨逃往浙江东阳市。2011年3月28日,蒋某在东阳市老家被警方抓获。

  绩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因琐事故意勒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据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