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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法院出台错案追责办法给法官套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2-04-09 16:27: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敏)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廉洁,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给法官套上了“紧箍咒”,法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该院新出台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包括总则、错案追究范围、错案责任的划分、错案责任的承担形式、错案处理程序、附则六个部分,全文共计二十三条,内容翔实,具有可操作性。如该办法规定,刑事案件基本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导致无罪判有罪、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罪刑不相适应的,属于错案;民事、行政案件主体漏列、错列,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导致权益和责任倒置,或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判决和裁定与事实和法律相违背的,属于错案;执行过程中明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有错误而予以执行,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属于错案。 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是都安法院深化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一项重要内容,此举将有效减少和防止错案发生,使审判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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