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借款泄露个人信息 房子莫名被出售
发布时间:2012-04-12 09:38:38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夏璇 张朦)   吴女士和王先生突然接到通知,称其居住的房屋已被卖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房屋。吴某和王某从未自己出售或者委托他人出售,怎么自己的房子一下子就没了,吴某和王某倍感不解和愤怒,于是想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密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吴女士和王先生诉称,自己一直在此间房屋里居住,而且只有这一套住房,不可能将自己仅有的房屋委托给他人出售,对于自己房屋被出售一事根本不知情。在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委托书上的签字并非本人签名,而是被起诉人杨某伪造的签名。吴女士和王先生先前从杨某处借了一笔钱,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本复印件放在杨某处作为保证。吴某和王某在约定还款日没能按期还款,不料杨某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伪造了委托手续将房屋卖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王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