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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送达
作者:葛涛 发布时间:2012-04-13 16:04:41
今年3月份,由于单位人事变动,我从综合部门来到了民一庭工作。来到庭里后,庭长便把我和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易庭长安排在一个办公室,让我和她多学习,并给我分了2个案子,让我开始自己办案。起初我有些为难,因为我虽然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并已取得助审员资格,但由于以前一直呆在综合部门,还从来没有做过书记员的工作,对于庭审记录、裁判文书送达等等工作,我还摸不到头脑。幸好有易庭长手把手教我,她不耐其烦地告诉我接到案子后要先给被告送达哪些材料,要在当事人在哪些材料上签字,翻阅起诉材料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开庭审理案子时要怎样做好准备工作等等。
由于以前没有办过案,庭长分给我的都是些适用简易程序的简单案子,其中给我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标的额只有5700元,当事人只有一位原告和一位被告,案情也很简单,被告欠了原告5700元钱并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但未按约定还钱,于是原告拿着借条来到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及时还钱并支付逾期利息。 拿着第一个案子,我干劲十足,决定好好打响这办案“第一炮”。我们基层法院由于书记员人手不够,一个案子往往从送达到开庭、装卷等大部分原本应由书记员完成的工作都是由办案法官自己来完成,所以我也准备和我同事一样,将我第一个案子的工作从送达做起。可是没想到,在我兴冲冲地填写好开庭传票等文书材料,给被告打电话准备去送达时,却碰了个钉子。原告在诉状上提供了被告的2个手机号码,但当我按照这2个号码逐个打过去时,话筒那边却分别传来“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提示音,而原告的诉状里又没有写明被告住址的门牌号码。没办法,我只好打电话给原告询问被告的详细住址。原告告诉我,她只知道被告住的地方在哪个地方,但不知道具体的门牌号码,她可以带我去找被告住的地方,不过被告一般白天都不会在家里,只有到了晚上才能找得到被告。 听后我有点郁闷,心想:不会吧?第一个案子我就要晚上去送达?难道办案的同事都是这样不分白天黑夜牺牲休息时间工作的吗?看样子今后我还得经常加班呢!易庭长得知后,开玩笑说我捡了个“开门红”,并告诉我这样的事在业务庭确实很常见,为了送达文书材料等工作,占用休息时间是常有的事,既然来了业务庭,就要做好吃苦耐劳的打算,并答应晚上陪我一同前去送达。于是我再次联系好原告,与她约好当晚去被告家的时间。 晚上7点钟,我和易庭长在单位值班室等原告来了后,跟着原告来到被告家里。这是一栋没有门牌号码的三层私人楼房,进口处在一楼,铁门紧锁着,原告说整栋房子都是原告家里的。我们看见二楼与三楼都亮着灯,说明家中有人,于是在楼房外叫被告的名字,可是叫了十来分钟也没人回应我们。我看着易庭长又看看小楼,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见易庭长毫不泄气,继续在楼下大声叫着被告的名字,又叫了十来分钟后,终于有一个女孩从三楼窗口探出,问我们找被告干什么。我们告诉她,我们是法院的,来送一些材料,要她开门接收一下。那女孩不吭声,关上了窗户。我们在楼下等了十来分钟,不见女孩下来开门,也没有她的消息。我问庭长怎么办,是不是女孩听说我们是法院的,就不愿下来了?庭长说没关系,既然来了,就多叫几声,叫久了她总会下来的。于是,我也学着庭长的样子大声叫着被告的名字,又叫了十来分钟。终于,那女孩又从三楼窗口探出头来,说被告是她哥哥,现在没在家,她父母也都没在家,她晚上不敢给陌生人开门,怕不安全,要我们不要进来。庭长耐心地向她解释说我们是法院的,并指着楼下法院的警车给她看,让她不要害怕,并说我们只是来送达一些材料,送完就走,不会占用她太多时间的。庭长这么一说,打消了被告妹妹的疑虑,终于同意下楼给我们开门。 过了五分钟后,一楼走廊灯亮了起来,被告妹妹带着一个大约3、4岁的小男孩过来给我们开门。我们告诉她,她哥哥欠了人家的钱没还,现在人家起诉到法院要他还钱,问她哥哥到哪里去了。女孩说她哥哥赌博加吸毒,在外面欠了一大笔债,几年都没回家,就是在今年过年时回家吃了个团圆饭,平常都在外面躲债,这小男孩就是她哥哥的儿子,这几年她哥哥不但不拿钱回家,连儿子也不管,全靠她和父母带着小男孩。我们问清女孩已满18周岁后,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材料拿给女孩,要女孩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但女孩不肯签,说是她哥哥知道她在上面签了字会骂她的。没有办法,庭长让我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被告方拒绝签收的原因,在送达人处签上我和庭长的名字及送达时间,并告诉女孩这个案子的开庭时间以及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庭审将承担的不利后果后,离开了被告家。 在回去的路上,我心想,以前总听说同事反映送达怎么怎么的难,因为没办过案,所以自己不觉得送达是个多大的问题。可是经过这次的亲身经历,我才真正体会到了送达的难处,体会到同事办案的艰辛,更体会到要当一名合格的法官是多么不容易。在外人看来,法官就是办案时高高在上、吃了被告吃原告、吃拿卡要的人,其实这真是对法官的一种误解。不可否认,在法院队伍里也许确实存在一小部分品德败坏的人,他们误导了人们对法官的正确认识,但那并不能代表大多数法官。在我的周围就有这么一些和大多数法官一样爱岗敬业的榜样,他们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当事人鞠躬尽瘁,经常为了办好一个案子而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甚至为了找到当事人,在大年三十下雪的晚上放弃和家人团聚的时间,顾不上被冻红的手脚,蹲守在当事人家门口。也许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忘我的工作,也许他们觉得这是他们分内的工作,因为在他们心中的那杆天平,永远会为公平正义而平衡,为此即使再苦再累也不觉得辛苦。相反,他们会将这种辛苦当成一种幸福,为了当事人而默默奉献的幸福,为了宣扬正义不辞奔波的幸福。我愿和我众多同事一样,将以苦为乐的精神发扬下去,将辛苦当作幸福,为此奉献青春,无悔无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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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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