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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法官也应摒弃特权思想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12-04-16 11:35:33


    近日参观周恩来故居,看到一份特殊的“家规”。在这份“家规”中,周总理特别叮嘱自己的侄辈,“要做个普通学生、普通劳动者”,“不能因为伯父是国家总理,你们就有任何特权思想,更不能要求特殊照顾,这是我们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不同所在”(摘自4月16日《人民日报》马永“摒弃特权思想珍惜人民信任”一文)。

    法官称谓的定语,大写着“人民”二字。人民法官,是一种神圣的职业,更是法官所追求的价值所在。为人民当法官,当好法官为了人民。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忠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把人民赋予的司法权自觉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坚定信念,坚守理念,实践宗旨,摒弃特权,甘当平民法官,实现核心价值,才能不辱人民法官之崇高称谓。只有如此,法官才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始终把人民利益置于最高利益,才能规范司法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经得住考验,对得过挑战,抵得了诱惑,是人民法官政治本色和精神家园。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中,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我们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人民法官队伍,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成果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重任和历史使命,义无反顾地当以老一辈革命家为典范,时刻保持普通劳动者本色,终生注重理想情操修养,彻底摒弃特权思想,始终坚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写正、写大、写实法官心中的“人民”二字。

    人民法官摒弃特权思想,关键在于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审判权,杜绝以权谋私。我们知道,法官手中生与死夺、是非甄判、律人格物的权力是人民所赋,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管理国是的公权,而不是法官本人与生俱来的私权和特权。法官的司法行为,只有以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为根本,针对具体讼争纠纷在人民监督之下慎权、慎欲、慎微,判断是非曲直,向社会昭显公正与公信,而不是个人私利左右、为所欲为。同时,司法亲民、司法守廉、业外自律也是法官摒弃特权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平民法官,深入群众之中,带着司法惠民的感情办好案,依法为民排了难、解了忧、办了事,是法官正确履行职责之当然之义,不是图滴水之恩、额外索取的条件和砝码。极少数在“四种考验”、“四个危险”中的败阵之辈,就是个人私欲膨胀、特权思想作祟的沉痛教训和反面典型。

    专横跋扈是耍特权,吃、拿、卡、要是耍特权,脱离人民群众对老百姓态度生、冷、横、硬、推、拖也是耍特权,这些都是与党的宗旨、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格格不入的污垢,都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来彻底荡涤。因此,永葆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坚守人民法官的精神家园,高度警惕和彻底摒弃人民法官的特权思想,人民法官队伍就一定深得人民的信赖。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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