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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会计作假账职务侵占10余万元潜逃8年
发布时间:2012-04-17 11:41: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旦平 邱凤)
利用担任农信社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作假账等手段侵占单位资金十万余元后潜逃。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继续追缴被告人何某的违法所得102597.41元。
2003年元月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被告人何某利用担任会昌县文武坝农信社永隆分社会计的职务之便, 采用隐匿客户存款凭条、存款只入分户账不入总账以及透支现金不归还等手段,非法占有永隆分社的资金102597.41元。2003年11月30日何某透支现金后开始潜逃,直至2011年11月9日在青岛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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