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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假医生治病要人命
发布时间:2012-04-17 13:40: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梁军)
喉咙肿痛、声音嘶哑本是小毛病,却在无证行医者的治疗下丧了命。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在枣阳市北城民族北路开了家诊所。去年4月14日晚,陈先生因喉咙痛到该所就诊。张某诊断后为其配药、输液。在输液过程中,陈先生出现呼吸困难、昏迷等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陈先生因药物过敏性休克而死亡,次日张某到枣阳市公安局投案。2011年6月1日,张某和陈先生家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仍进行医疗活动,并造成就医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张某在犯罪后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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