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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法院全面启动审务督察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发布时间:2012-04-17 14:34:0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辉煌)   今年开春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施行的《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就全面启动了审务督察工作。

    该院在每周五晨会上,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使全院干警弄懂弄明白审务督察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被督察对象积极配合督察小组开展督察工作;其次是配齐配强审务督察人员,由该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等9名同志担当审务督察工作。然后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地对全院干警在立案、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接待,以及规范庭审作风、及时处理诉求、严守工作纪律和严格履行审判工作等方面开展审务督察,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征同志还多次带领督察小组成员对干警在岗、着装、庭审等情况进行督查。

    审务督察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院纪律监察工作的延伸和拓展。督察工作涵盖了法院管理和预防腐败发生的重要节点,是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完善内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创新。该院自审务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充分发挥审务督察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员司法理念转变,起到了强化司法规范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积极作用,推动了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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