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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阳光司法工程”风生水起公众参与度高
作者:唐时华   发布时间:2012-04-18 10:38:19


案件审理过程中,许院长听得很仔细。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以案释法,旁听的群众纷纷举手提问,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背着背箩的老人,认真地阅读法院的宣传栏。
    2012年4月13日上午9点30分,阳光明媚,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云光公司电影院内外热闹非凡,这是西山区人民法院正在开展“阳光司法庭审走进民众”系列活动之一——厂矿开庭。

  作为昆明市的老工业基地,海口附近有很多工厂,听说法院来开庭,附近的工人和当地的村民纷纷赶来旁听,近千人的电影院座无虚席,电影院外法院的宣传栏旁,也挤满了认真阅读的群众。

  9点15分,一辆中巴车悄然停在了电影院门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带领相关的院领导及业务庭庭长走下车,来到电影院后排,轻轻坐下,开始认真的旁听。

    这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件故意伤害案,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陈某原本是劝架的,结果却因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动手打人而成为故意伤害人,致使一名受害人轻伤,一名受害人重伤。鉴于被害人的自首、认罪态度、被害人的谅解和赔偿力度等原因,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提出了对被告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后,法院经过审理,当庭作出对被告人陈某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的判决。当庭宣判后,审判长还现场就该案的判决作了判后释疑。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就在家旁边审判,法官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作出解释,这样的方式,旁听的群众很感兴趣,纷纷举手就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法官提问,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坐在旁听席上的许前飞院长听得非常仔细。庭审结束后,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何家华就该院的“庭审走进民众”活动的情况向许前飞院长作了简要的汇报。许前飞院长对西山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开展给予了肯定,并就庭审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同一起观摩庭审的法官们作了交流。

    今年1月以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启动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这个活动以“百家法院齐动,千案公开庭审,百万群众旁听”为内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全省149家高、中、基层法院全面铺开。法院将庭审现场开到田间地头、社区乡镇、厂矿企业、校园军营等地,走近群众,贴近百姓,让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过程,了解法律法规。如今,在云南全省三级法院,“阳光司法工程”开展得有声有色,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也越来越高。

    “阳光司法活动选取的案件要有一定的故事性,庭审要有一定的交锋,更有吸引力,效果会更好。同时,全省各级法院要将活动中好的做法形成制度,让司法更加透明、更加阳光,让司法走进民众,是人民群众因接近司法而了解司法,因了解司法而理解司法,因参与司法而认同司法,因见证司法而信赖司法。”作为云南“阳光司法工程”这个“重头戏”的倡导者,许前飞院长这样强调。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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