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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反悔追还彩礼 法院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04-18 16:32: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媛)
“闪婚”现象在当今的青年男女中是一种快餐式的时尚,近日,江西的某农村也同样上演了这样的一幕。江西会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2年2月,男子温某与女子李某认识不到半个月便订婚,同时温家向李家支付了彩礼26500元。一个月之后,温某反悔,温家同时李家告上法院,请求李家返还彩礼26500元。会昌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当日下午,便将双方通知到立案庭进行调解。 经审查,原告温家系认为被告李家的女儿精神有问题而悔婚。与此同时,因温家的悔婚,李家认为女儿的名誉也随之遭受到损害,故李家不愿返还彩礼。该案经法院法官耐心的调解,当事人终于将心中的怨气充分倾诉,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彩礼17000元,并保证双方日后不得相互诋毁名誉。 调解的实质就是高质量的审判,充分发挥调解服务的积极效应,既是每位民商事审判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不少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期望,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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